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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责任险是专家责任保险市场中一个重要的分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律师行业在积极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职业风险的考验。当前我国律师责任险制度采取各省市律师协会统保,各省市投保不同财产保险公司的模式,在没有强制性法文颁布的情况下,律师责任险以形似强制而非强制的方式运作着,其背后暴露的投保主体混乱、保险责任范围过小、运行机制等问题一直被国内的学术界、业界讨论着。随着2018年3月深圳市推出了医生个人责任保险,进一步丰富了医生职业责任保险,对于律师责任险的改善也应提上日程。律师责任险是承保律师或律所在其开展法律业务的过程中,因其过失导致第三任或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时,需进行赔付的责任险,目前我国律师责任险存在着仍需改善的内容,本文则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以我国律师责任险制度、保险范围、律师责任险保费为研究对象,对如何改善我国律师责任险进行研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对律师责任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该保险的保险范围进行梳理和评析,提出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第三人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其次,依据现有资料,本文通过梳理《中国保险年鉴》、《中国律师年鉴》2001年至2015年律师责任险相关数据,通过灰色预测模型及极大似然估计法计算出2015年律师责任险保费约为58.7元/人。最后根据以上评析及实证结果提出应当对第三人、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建议在责任限额下使用阶梯费率对不同风险个体进行保费收取,以此推进我国律师责任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