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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进行的法治建设是道德动态价值探索的一个总体性背景,研究法治建设将使我们直接面对社会本身所需面对的核心问题。意味着首先须阐释道德与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因为道德与法律作为一个耳熟能详的问题由来已经,而作为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在每一时期的研究都各有侧重、各有创新。尤其是在当下法治社会的大变革时期,法治运行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道德的审视。所以本文从第一章道德为法治建设做合义性论证开始,试述何为道德为法治建设的的合义性论证?在何种意义上道德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合义性论证?并就如何做出有效的论证做出富有理论深度和探索性的研究;从第二章开始就以道德对法的整个动态运行过程的价值开始研究,主要阐述道德对法的价值引领,解答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法治建设为什么需要道德的引领?二、平等、正义、自由等价值体系如何引领法治社会的建设?从法创制的源头揭示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有道德提供保证的必要性;第三章转向法的运行之关键一环:法的适用。这一环节是将“应然”意义上的法转换为“实然”意义上法的过程,直接决定着法所具有的实践价值的大小。在本章首先以人性的角度将法官视为一般的人,他们具有普通人所拥有的一切基本属性,导致法的适用环节中任性用法的现象。因此,需要道德来进一步规范其适用过程,可采取如下措施:让司法公正的理念深入司法领域,完善司法制度的建设,和提升法官的职业道德素养等;第四章主要研究法的运行的最后一个环节:即法的遵守。这也是整个法律运行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点,更是整个法律运行的基础,所以法的遵守直接决定着法最后的价值实现。本章力求从道德为法治建设提供德性的保障之必要性入手,立体地对道德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价值实现过程给予理论上的高度分析。最终,形成政府层面的带头守法和公民层面的积极主动守法,探索出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的合理化路径。可以说这是一项深刻而又极富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探索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