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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我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失依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人正式照顾的16岁以下儿童,只能依靠社会中的他人或是机构照顾才能维持自己的生活。长期以来,儿童福利机构为这些失依儿童的健康成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客观地讲,传统的失依儿童养育模式对于满足孤残儿童的一般性成长需求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家庭的替代形式集中为儿童提供照料时,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满足儿童成长中的情感需求和社会性成长的需要。家庭寄养养育方式是目前养育失依儿童的主要方式,它可以较好地弥补机构照顾的缺欠,显现出能够满足儿童身心健康需要方面的明显优势。
本文在掌握和比较国内外家庭寄养养育方式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沈阳市民政局所属的儿童福利院和寄养家庭进行的一系列访谈调查研究,得出在失依儿童寄养的可持续性、综合康复中心环境建设及寄养家庭养育资金来源三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第一,儿童福利院负责寄养孩子的费用到16岁,那么,一旦福利院停止结付费用,孩子的未来发展问题不可回避;第二,家庭寄养工作进一步开展,寄养儿童的康复、寄养家长的培训、寄养儿童的教育等方面需要更多的设施建设;第三,主要依靠财政不能满足更多孩子寄养的需要,资金问题是重中之重。
据此,笔者从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社会援助、养育人才的专业化和家庭寄养服务的社会化四方面提出可供探讨的对策性建议。
首先,政府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解除寄养家庭的后顾之忧;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寄养工作;建立家庭寄养基地工作站,为康复综合工作提供条件。其次,增强社会援助,宣传、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失依儿童,为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服务。然后,要促进家庭寄养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使寄养工作职业化。最后,要使家庭寄养工作社会化,充分调动市场的积极性,引入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