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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一个国家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保留并增加一定量的耕地对维护国家社会稳定、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显得十分必要。针对耕地资源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短期利益行为,党中央调整思路,变约束性手段为激励性手段,在明确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试图通过对耕地保护主体进行经济补偿,实现对耕地保护主体的激励,从而抑制耕地流失。随后,各地方纷纷响应,积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试图从深层次着手,有效抑制耕地流失,确保粮食安全。然而,由于受相关问题认识不清、着力点不明确和行为目标偏差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各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工作的开展,其内在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范围不明确、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逐渐显化,使得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这一耕地保护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收到预期效果,耕地利用的短期利益行为仍然存在,而成都市温江区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一部分,其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工作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因此,如何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这一新的平台上,通过探索适合相关地区的补偿标准,提高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效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就显得十分必要。对此,文章以成都市温江区为研究地域,立足于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重建,从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首先是基础概念及其理论研究:对外部效应、公共物品及人地协调等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基础理论的内容、发展历程及其在文中的应用做了详细说明。其次是补偿范围的确定:文章从耕地的两重性及其功能分化入手,对耕地的价值构成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耕地保护补偿该补偿哪部分价值”这一问题进行了回答,最后依据分析结果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范围划定为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再次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测算方法的选定: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应以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为基础,以“意愿”为中介,以相关意愿调查法为手段,结合相应折算公式进行测算,对此,文章选定了条件价值法和相应折算公式作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测算方法。最后是成都市温江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实际测算:对成都市温江区耕地资源及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现状予以阐述,针对其存在的“补偿标准不合理”问题,运用条件价值法对温江区居民耕地保护支付意愿进行的统计调查,进而计算出温江区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并得出测算结果。研究结果表明成都市温江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支付意愿约为每年13524元/hm2,相应得出其耕地资源非市场价值为263500元/hm2,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年585.57元/亩,研究得出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数额比成都市温江区现行两类标准分别高出285.57元/亩和185.57元/亩。最后,文章结合耕地保护的内涵和外部性问题的外延从实现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保护要素多元化和研究地区广域化两个角度提出对完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工作的讨论和探讨,以便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日后研究提供理论借鉴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