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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期戏曲在明代戏曲发展史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上接元末明初杂剧创作的余势,下开明末清初传奇创作的繁盛。明中期戏曲在创作主体、主题选择、体制、语言风格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众多因素共同促进了明中期戏曲的繁荣。 本文分五章。第一章《曲家论》考察了作为明中期戏曲创作主体的曲家的情况。首先,通过考察曲家不同的家庭背景、生平经历、对待传统主流文学以及通俗戏曲的态度,揭示明中期曲家的文学文化背景,说明明中期戏曲繁荣具备了良好的创作主体因素。其次,分析曲家地域分布以及流动性特点,描述曲家与主流文人、曲家与曲家交往的情形,曲家的频繁交往有助于戏曲交流与戏曲传播,从而推动明中期戏曲发展。再次,阐述明中期传统主流文坛上盛行的复古主义文学思潮,在主题选择与体制创新等方面对明中期曲家的戏曲创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第二章《主题论》通过分析教化剧、风情剧、政治剧、宗教剧、文人剧、侠女剧、寓言剧等几类剧作在主题取向方面的特点,阐述明中期戏曲主题选择与时代生活的紧密联系,以及杂剧、传奇在主题选择方面的差异。 第三章《体制论》通过与元杂剧比较,分析明中期杂剧的音乐体制、剧本体制、语言特色,展示杂剧的新变特征;通过对明中期传奇作品的剧本结构、音乐格律、情节结构与叙事技巧、语言风格等方面的论述,说明传奇体制基本定型于明中期。杂剧新变、传奇定型,反映了明中期戏曲整体走向文人化、典雅化的趋势。本章特别说明了出现明中期戏曲“文词派”以及明晚期曲评家为什么批评“文词派”的原因。 第四章《观念论》首先阐述了明中期曲家的戏曲本体论、功能论,说明当时曲家尚未充分认识戏曲的“剧戏”本体特征,但已较为深入地认识到戏曲的寓言性、虚构性。其次,围绕“南北曲之辩”,重点分析了明中期文人对南北曲态度的不同以及南北曲地位在明中期的变化。再次,通过比较不同曲家的“本色”观,说明明中期“本色”观存在雅与俗的差异。第四,论述“《琵琶》与《拜月》之争”的实质是明中期戏曲名家与诗文名家在戏曲语言观上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