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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世界上老年人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时至今日,我国的人口、经济、社会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款已经不能全面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经颁布,其中的有关“精神慰藉”规定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不断抛出“常回家看看”等道德问题能否列入法律进行规制,如果列入法律进行规制,其正当性依据何在,其可行性是否具备,以及如何进行实际操作等问题。正是基于这一层面上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才有了本文之选题。本文参考许多专家、教授的建议,借鉴我国古代传统和国外先进制度的精华,最后结合本国国情,对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进行探析和研究。本文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精神赡养的基本认识。在第一部分中,笔者就精神赡养的概念、特征以及正当性进行系统性归纳总结,从而对精神赡养的本质进行整体的理解和把握。该部分为全文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老年人精神赡养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其相关原因分析。在第二部分中,笔者首先介绍了目前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为文章的第四部分的展开作了铺垫。第三部分为我国古代和国外对于精神赡养的规定及借鉴。在第三部分中,笔者从我国精神赡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国外精神赡养制度之规定,横纵两个方向进行梳理、对比,得出立法、司法和社会三方面启示,以此为完善我国目前的精神赡养机制提供一些借鉴。第四部分为精神赡养救济的法律思考。在第四部分中,笔者就如何完善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机制,从立法、司法和社会三个维度提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些建议和措施。此部分是本文价值的重要体现。本文试图从实证分析、横纵比较和制度建构等多重角度,探讨探析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立法化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最终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制度构想,促进我国老年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