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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公平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一直是建构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理念,也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现实目标。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急剧转型,社会阶层分化、社会主体日益多元的趋势加剧了社会成员间的文化和价值分歧,各种社会矛盾的积聚激起民众对社会的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成为诱发群体性事件、暴力冲突的主要原因。当下中国政府虽然与时俱进的不断革新社会治理模式,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但是依然存在着诸多社会不公平的现象。社会不公平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治理方式的革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和多元治理格局的形成要求政府采取有效地协商方式来实现主体之间地位的平等和利益的平衡。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不公问题,传统政府治理模式显得相对僵化,协商治理依托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勃兴应运而生。协商治理主张以对话、沟通、协商的实践机制来实现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流;以理性交往的柔性机制完善了对于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和制约的治理形式;以发挥公民宽容、妥协的公共精神来协调和化解公民的利益冲突。因此,协商治理保障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为进一步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尤其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开辟了新的路径。可见,协商治理符合当代中国政治民主化转型时期对于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的需要,成为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重要取向。而中国特色民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和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经验都为协商治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协商治理的构建以社会公平为核心理念指导,以平等的主体参与、广泛的协商平台、公正的协商程序、公开的决策议程和公平的制度保障为具体的实现目标,充分发挥公民理性对话、包容差异和宽容贵和的能力与品质,真正奉行和发扬公共治理的民主理念,在本质上回应了社会公平对公共治理的现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