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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历史标志之一,它表达了社会成员相互间朴素的仁爱意识与理念,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种大爱的载体和平台。慈善的社会功能主要包括缩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等,是社会功能良性运作的外部保障。自建国以来,天灾人祸地频发使穷困百姓数量不断激增,越来越需要慈善行为来平衡。作为自愿奉献的道德行为,慈善具有理想性,其本质是伦理的。当前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我国对于慈善伦理观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求同存异。在慈善伦理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动因。中国在发扬民族仁爱精神的同时,需大胆吸收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关于慈善理念研究方面的优秀成果,将我国传统慈善伦理升华为与当今社会相符的现代慈善伦理。与过去相比,中国慈善伦理取得了不小的就成,但在自我肯定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当代我国慈善事业中凸显的问题,如慈善意识没有觉醒、慈善法规不够完善、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等,主要是由慈善行为主体的内在伦理观和慈善事业的外在保障机制两方面原因所引发的。文章从慈善与慈善伦理的内涵入手,分析了慈善行为的伦理本质和伦理动机,从而进一步论述了慈善伦理的构建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在此理论基础上,概述了我国现代慈善伦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者认为,必须以培养慈善行为主体的内在伦理观为前提,以广泛推动社会实践活动为突破口,以建立和完善外部保障机制为重点,把文化、历史、理念和所处的发展环境综合考量起来,使中国的慈善伦理走向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在中国慈善伦理之光的照耀下,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健康、长远地发展。当代中国慈善伦理的构建必须在立足于现实的基础上,追求理想,保持健康的发展方向;在避免异化的同时,吸收、包容多样的慈善伦理观,使其拥有雄厚、广泛的社会基础。怎样在现实与理想的统一中正确认识和发展中国慈善伦理,进而推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本文探讨的核心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