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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1日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来,融资融券规模快速增长,但是融资融券交易额占沪深两市交易总额的比例远低于美国、日本、台湾等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的水平。目前,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一方面,自有资金和证券数量有限,尤其是自有证券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融资业务有可能失去开展其他业务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同时,利用自有证券开展融券业务,当证券价格如投资者的预期下跌时,证券公司实际上承担了证券下跌的损失,因此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尤其是融券业务的积极性不高。2011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公布,转融通业务渐行渐近。2012年8月27日,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公布《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和《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转融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转融通业务推出,由证券金融公司来提供资金和证券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的数量都将大大增加,将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爆发性增长。转融通业务的推出,将给市场带来重大的变革,对证券公司,基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以及普通投资者都将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将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