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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让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更有保障、更充实、更可持续,这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美好生活和幸福感的重视,也体现了幸福感在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自雇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一方面自雇可以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减少贫困人口,基于发展型的自雇还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发展。然而,大部分生存型自雇者不在政府的监管之下,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承受着较大的工作生活压力,他们的收入和福利状况也不乐观,这些都降低了他们的幸福感水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利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因此,自雇者的幸福感水平应该得到重视。本文在回顾相关文献和分析自雇幸福感现状的基础上,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和幸福效用理论,采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6年数据(CLDS2016),研究自雇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研究首先对中国自雇者的特征以及幸福感水平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了解我国自雇和幸福感的具体情况。其次,本文将自雇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进行回归分析,并从生活满意度、工作满意度和财务满意度三个角度考察自雇对劳动者幸福感影响。最后,本文探讨了劳动者的异质性对幸福感产生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自雇显著降低劳动者总体幸福感。分样本估计发现,自雇对于男性劳动者幸福感的损失更大;与城镇劳动者相比,自雇显著降低了农村劳动者的幸福感;相对于有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就业能力较弱,自雇对其幸福感的负向影响更大。通过研究自雇对幸福感的传导机制发现,自雇会通过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和财富幸福感,最终影响其整体幸福感。也就是说,自雇显著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和财务满意度。对于自雇活动所带来的劳动者幸福感水平降低的问题,本文针对性的提出以下几个建议:一是构建自雇者社会保护体系,保护自雇活动;二是提高自雇者的社会融入度,健全劳动力市场;三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切实提高自雇者就业能力;四是依托社区灵活管理自雇经营活动,改善自雇者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