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战略目标,已经成为我国各党派、各团体、社会各阶层共同为之奋斗的历史性任务。面对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如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将继续成为贯穿我国政治社会发展的一条主线。作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组织,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便担负着组建国家与实现民族振兴的重要使命,在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它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体现了鲜明的党际和谐与政治和谐的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政协为协调利益关系与矛盾冲突创造了条件,为不断分化的社会在共同理想和目标的指引下实现团结与合作创造了条件,为实现多元合作的社会治理机构创造了条件。总之,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角色定位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以政治协商作为制度设计核心顺应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要求,促进社会和谐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任务。本文从政治协商主体的视角入手,分别讨论了执政党与政协中的四类界别主体之间的协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在政协内部推动执政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有利于党际和谐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完善,强化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实现合理的利益表达,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推动执政党与各人民团体及职业性界别代表的协商,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做好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搭建政府与社会良好互动的平台;同时推动执政党与特邀人士的协商,有利于壮大参政议政队伍,实现政协最广泛的社会联系与团结,有效地补充体现和谐的民主协商。当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治协商的作用发挥受到了来自自身、执政党及社会方面的约束,如何进一步提升协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是本研究的一项内容。总之,针对新时期我国出现的不利于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的矛盾因素,人民政协应当认识到身上肩负的重任,意识到政治协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队伍中去,以更加灵活机动的方式作出独特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