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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作为人民法院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一种审判方式,从建立至今,一直发挥着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与价值。但是,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前我国的巡回审判制度,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具体实践中,都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方面缺乏实际操作性,相关保障制度缺失,审判活动过于随意,与基层司法组织缺乏沟通,结案时过分追求调解的方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传统法律观念与现代司法制度的冲突,法官素质的差异及外在环境的影响。为完善我国基层法院的巡回审判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以规范实践操作,落实经费保障与庭审安全,明确法官权责并对其多方监督,搭建与基层组织的长效沟通机制,坚持调解优先与诉调对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