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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人们获取劳动报酬和生存条件的唯一途径,劳动关系的处理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而且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正因为如此,我国非常注重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的制定。继《劳动法》制定和实施之后,我国又适时制定了《劳动合同法》,专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有了一部较为完善的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体系比较完整,符合我国现阶段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的需要,对确认和维护正常的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劳动关系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许多显著的成就,诸如:短期的劳动合同的数量呈下降趋势,合同履行期为1年以下的劳动合同的数量明显减少,合同履行期为3—5年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数量显著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得到了明显地提高;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和覆盖人数都有大幅度提升;劳动合同制度在促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基金的征收工作。但是,《劳动合同法》不仅其规定存在诸多缺憾,而且在其适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些许缺陷。由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时间不长,尽管学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研讨充满了热情,但迄今为止,专门研究《劳动合同法》的论著并不多见,故,本文以“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作为选题,试图基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与实践之缺陷剖析,就如何完善《劳动合同法》提出一些有益的见解,期盼能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完善有所脾益,这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理论意义。全文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释《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首先论述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产生背景:《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适应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其次,阐释了《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即《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倾斜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最后,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确认和维护正常的劳资关系及排解劳动纠纷;有利于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关系及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第二部分,主要剖析了《劳动合同法》所存在的缺陷,客观地讲,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立法规定和具体实施均存在缺陷;《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履行的立法规定和具体实施均存在着缺陷;《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立法规定和具体实施均存在缺陷;《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集体谈判权的立法规定和具体实施也存在着问题;《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之立法规定和具体实施同样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而存在诸多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者本身的原因,也有劳动关系本身的复杂多变方面的原因。第三部分,主要针对第二部分所列缺陷,就如何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提出自己的见解。具体地讲,我国《劳动合同法》应当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劳动关系的需要,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劳动者集体谈判权、劳务派遣等方面逐一进行完善。对劳动合同订立的完善体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第12条和第14条之规定方面。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完善体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第30条之规定方面。对劳动合同解除的完善体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方面。对劳动者集体谈判权的完善体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第4条之规定方面。对劳务派遣的完善体现在对《劳动合同法》第66条之规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