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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我国转型时期形成的一个庞大弱势群体,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不但剥夺了他们的发展机会,而且直接伤害了他们的尊严,使他们对城市社会产生隔膜感和不信任感,这不利于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本文以北京市、珠江三角洲的东莞市及长江三角洲的无锡市为例对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及政府角色进行分析,了解农民工在就业中不同程度存在职业歧视、工资歧视、就业保障歧视及人力资本投资歧视现象,并透过现象进一步发掘隐含其中的“身份歧视”。而且发现政府在农民工问题上存在政策保护不足、公共服务及市场监管缺位和政府社会保障缺失等现象。然后进一步运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分析农民工就业歧视原因;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罗尔斯的正义论探讨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中政府角色定位。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是以“农民”身份为依据进行的差别待遇;农民工就业歧视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歧视,更多是一种制度歧视。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政府理应唱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