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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在结构转型的关键期,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与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经济上日趋收敛已成为发展的核心问题。然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微观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技术去发展,而影响技术选择的关键因素包含制度安排与市场需求,因此,从制度安排与市场需求层面上探讨发展中国家的技术选择路径,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在理论层面上,本文对知识产权、市场规模与技术选择之间的作用机理进行了梳理,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通过将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选择风险引入到Acemoglu.et al(2005)的合约与技术选择方程,从市场规模角度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技术选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只有当人力资本存量高于一定边界时,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规模才对技术选择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的具体表现为:当市场规模较小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降低技术选择水平;当市场规模较大时,知识产权保护未达到一定程度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降低技术选择水平,但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超过一个临界值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会提高技术选择水平。本文并以此为基础,利用数值模拟分析了不同技术选择的具体经济含义,基于演化经济学理论,综合考虑技术选择对市场规模的正反馈效应,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选择与市场规模的协同演化过程中的影响作用。进一步的研究结果显示,初始知识产权保护差异会导致技术选择的差异,而技术选择差异会引起经济增长的差异,进而导致市场规模的不同,这又会影响到后续的技术选择,即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累积循环效应。因此,初始知识产权保护的微小差异也会导致技术选择的巨大不同。 在实证层面上,本文利用中国2006-2013年间的省际面板数据,通过构建技术选择指数,采用面板回归与门限回归两种计量方法对本文理论结果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普通OLS回归检验中,因未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选择的交叉项,实证检验未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规模与技术选择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影响关系。但当引入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规模的交叉项时,实证检验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规模及交叉项对技术选择的影响均显著。进一步,本文以平均工资表示的市场规模作为门槛变量,利用门限回归方法检验了市场规模变化对知识产权对技术选择作用关系的影响,结果显示,在市场规模小于一定临界值时,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选择并没有显著的作用关系。本文认为,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在市场规模较小时,人力资本存量也较低,此时技术主要来自于对外界企业迁入带来的技术变迁或者对发达国家专利过期技术的引进,而不是自身主动去吸收外界先进的技术,因此,知识产权、市场规模并不会对技术选择产生影响。市场规模大于一定临界值时,知识产权与技术选择有较为显著的负向关系。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到了技术可以销售的市场规模大小,市场规模又直接决定了技术的利润,最终影响了技术选择。正是由于中国目前还处于模仿发达国家先进技术的阶段,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选择产生了负向影响。在实证结果中并未发现市场规模超过一定临界值时,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技术选择水平这一现象,这可能意味着,目前中国尚未达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技术选择水平这一阶段。 在政策建议方面,本文通过拓展理论模型,具体分析了中国“市场换技术”政策。研究结果发现,只有当市场规模较小或者技术差距较大时,该项政策才可能取得成功。在制度安排方面,政府应当根据具体行业的市场规模,技术差距,人力资本等因素,差别性的设计知识产权制度,在收入分配方面,政府应当合理分配收入,减小收入差距,这样也可以提高技术选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