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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时期,西欧社会的婚姻状况相当复杂,人们对婚姻问题的看法更加莫衷一是。基督教会有关婚姻的观念和法规,不但折射出当时西欧社会基督教文明进化的程度,而且反映了中世纪的某些具体的历史特征。教会一直企图通过操纵世俗婚姻去控制整个社会,并为实现此目的不懈努力。
本文从《圣经》开始,分析基督教会婚姻观的神学基础。《圣经》有着正典的特殊地位,任何对基督教的研究都不可能越过它。在中世纪西欧,教会的婚姻观是在当时社会的各种思想和习惯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本文第二章就着重对教会婚姻观的形成背景和主要思想观点进行研究。在基督教婚姻思想形成的过程中,教会神学家对于婚姻的各种观点和著述成为教会婚姻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守贞的提倡加剧了教会禁欲主义的倾向。最后在基督教的努力下,西欧社会的婚姻状况大为改观,从婚姻法规到婚姻生活,都能够看到基督教的痕迹,其婚姻伦理更是一直影响至今。
教会促进婚姻的缔结形式和伦理的规范化,赋予婚姻尊严,使当时社会的婚姻状况由混乱走向有序。婚姻作为一种圣礼应无可争辩地由教会来支配,婚姻诉讼必须归教会法庭裁决,最终基督教会建立了一套统一的婚姻规范。尽管教会自身对婚姻的规范和其预期的结果相去甚远,其婚姻理论中也存在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不能否定基督教会为改善当时社会混乱的婚姻关系,提高人们性道德观念所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