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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依托于互联网,它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众筹,具有“大众小额”“大众智慧”的特性。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能有效地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众筹模式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①还被赋予了深刻的改革意义,有可能成为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筹集资金的一条新渠道。但众筹快速发展的背后积累了一系列问题,中小企业不仅在资金方面处于弱势,在法律服务方而也急需支持,因此需要尽快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体制,既起到规范的作用,又鼓励金融创新。十八大后我国提出了金融监管转型的要求,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监管转型推动新常态下资本市场的发展。众筹的监管将成为监管转型的试金石。我国目前出台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此时探讨众筹监管恰逢其时,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以金融监管转型背景下提出的监管思路、任务要求为纲,结合众筹的特点和互联网带来的创新监管手段,借鉴国外经验,对股权众筹的市场监管和市场培育提出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我国众筹监管的背景和趋势。首先介绍了股权众筹及其监管的基本情况,包括众筹内涵、兴起的原因、发展的空间、众筹监管与一般证券监管的区别、目前的监管情况、众筹监管面对的风险等,并明确了本文论述主体为股权众筹。其次介绍了我国股权众筹监管处于的金融监管转型这一大背景,说明了股权众筹监管要把握的大趋势。第二章从整体的角度研究股权众筹未来在我国需要达到的监管目标以及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三章分为三节,对中美两国现有的或即将提出的股权众筹监管相关方案进行对比评析。第一节介绍了美国众筹监管体制,并选择三个争议较大的规定进行评析。通过深入美国制度也会发现,众筹该如何监管在美国也饱受争议,我国不能寄希望于照搬照抄。第二节介绍了我国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在对《管理办法》整体介绍的基础上,着重挑选了与美国相对应的三个争议较大的方面投资者保护、豁免制度、众筹平台管理规则,利用第二章提到的有效监管尺度和美国的经验进行评析。第三节对上述两节的介绍进行了总结,找出中美两国众筹监管的不同,并总结出我国可以借鉴的理念和制度设计。第四章基于前文监管目标和原则以及国内外现行方案的对比,首先提出了整体的完善思路,并指出要针对我国具体情况,结合当下金融监管转型的背景和互联网带来的监管创新的工具,提出对《管理办法》的完善建议。此外,众筹的完善不能局限于众筹本身,否则制度设计再精致,生长的土壤不肥沃,也无法健康成长。故本文在提出对众筹监管的具体设想后,又对其制度基础-私募制度的完善,及其市场基础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