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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基础设施投资需求与公共预算满足该需求的能力之间的差距持续扩大,带动了基础设施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在我国企业减负任重道远和科学技术尚无突破进展的背景下,PPP模式必将担负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任。对中国而言,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目前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政府在角色扮演及职能发挥上尚存在着许多问题。新时期在基础设施领域运用PPP模式可以丰富基础设施的融资模式,提高基础设施供给效率,同时PPP模式的推广应用要求并能帮助政府转变职能,完善治理能力。英国是较早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国家,从PPP的灵活性及专业性来看,英国的PPP模式已处于最高阶段,政府承担着专业化的管理作用,它是世界上其他国家研究和应用PPP模式的典范。中国的PPP模式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PPP模式单一,主要由政府主导,国家职能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规范PPP具体操作细节,导致PPP模式隐含政府与私人部门合约关系不明确,风险无法有效避免的弱点,基于此种现状,本文选取了中国泉州刺桐大桥和英国赛文大桥两个PPP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对项目的融资结构、定价机制、运营管理、合同履行进行了阐述,重点研究了两国政府在运行PPP项目中的区别,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公私合作的基础、项目的收益保障机制及对合作方的态度,通过以小见大的方式从刺桐大桥个案中挖掘出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下政府管理的困境,最后结合英国政府的先进经验,从三个维度提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策建议,即作为项目推动者要在服务理念的引导下营造良好环境、完善PPP定价与风险分担机制;作为项目合作者树立契约意识、规范PPP合同的制定与执行;作为项目监管者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公共服务绩效与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