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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风险及其不确定性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一种常态,如何有效地防范、规避、转移和控制各种风险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国家)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保险行业(保险能够以多种方式促进经济活动:它能够促进金融稳定,强化社会保障网络,扩大经济活动范围,并有助于加强有效的风险管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国际化经营的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的几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保)已先后在国内外上市(挂牌融资)。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保险越发展,保险会计越重要。在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之前,同时在国内外上市的公司,必须按照国内国际两套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披露信息,这大大地加大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由于国际保险会计准则与国内保险会计准则的差异,造成按两套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报出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存在巨大差异,这令很多投资者十分费解,保险公司财务报表被形象地称为“黑匣子”,这使我国保险业难以吸收更多的资金。因此,建立一套国际通行的保险会计准则就成为各界人士(包括保险公司管理层、投资分析师、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的迫切要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联合美国会计准则理事会积极研究保险合同项目会计准则,我国也积极参与该项目并充分借鉴和吸收其优秀成果来制定国内的保险会计准则。本文第一章系统介绍了保险合同项目的发展历史。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早在199.7年就启动了保险合同项目,但由于保险会计的特殊性,理事会无法在2005年(欧盟的上市公司被要求在2005年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编报)之前完成该项目。因此,理事会将保险合同项目分成两个阶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04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4:保险合同(IFRS4),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但IFRS4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暂行准则,它仅要求保险会计实践做有限的改进,允许保险公司继续使用数种现存的会计惯例即仍保留内部标准法,这就决定了IFRS4还不能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无法提供企业及资本市场比较性信息。所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发布了IFRS4后,又积极地投入到了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的工作当中。在2007年5月,理事会发布了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讨论稿,提议采用三要素法(the Three Building Blocks)计量保险合同负债。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各界人士的162封意见函,深入发表了他们对三要素法的看法。第二章则分析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险合同项目取得的最新成果及其结论基础。在考虑了各方意见函和进一步研究(理事会选取了包括亚洲、欧洲、澳大利亚及北美市场涵盖了寿险、非寿险及再保险业的16家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测试,以便更好的理解提议的保险负债计量模型在实践中的运用效果)的基础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0年7月30日颁布了保险合同项目第二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建立在原则导向的基础上,保留了部分第一阶段的优秀成果,如保险合同的定义及禁止将巨灾准备或均衡准备确认为负债等,同时要求采用模块法(the Building-Block Approach)计量保险合同负债,除一些短期保险合同(适用修正后计量方法(a Modified Approach))外,所有类型的保险合同均采用一个综合计量方法(a Comprehensive Measurement Approach),即增加分拆的权利与义务,使用要素法(the Building-Block Approach)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包括未来现金流量的现时估计、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折现率、含一个外加的风险调整和一个剩余溢酬(Two-Margin Approach)。意见稿同时给出了FASB提议的计量方法:不应包含分开计算的风险调整和剩余溢酬,而是合并二者以单一的混合溢酬/综合边际(Composite Margin Approach)来计量。第三章分析了国际保险财务报告准则对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影响。在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保险合同项目的优秀成果,制定并颁布了国内的保险会计准则,包括《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指引》等。将混合保险合同进行分拆,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引入新的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法。第四章分析了在新保险会计准则下,我国保险业可能受到的影响。新保险会计准则将对我国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首先是由于国内保险会计准则与国际保险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使得同时在国内外上市的保险公司不用再编制两套财务报表,筹资成本降低,这有利于促进了更多地内资保险公司进行海外融资,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做大做强。其次,保费收入计量口径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险公司险种结构的调整,开发更多符合社会大众需求的保险保障类产品,让保险经营回归保障本质,同时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再次,采用新的保险合同负债(准备金)计量方法,保险公司保险合同负债将减少,净资产和利润总额会增加,保险业将吸引来更多的投资者,使保险业自有资产不断壮大,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最后,新会计核算方法会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产生影响,保险公司需要及早准备,积极应对。第五章提出了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强调要继续跟踪研究国际保险会计准则动向,坚持保险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趋向。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两点,一是在充分把握国际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发展历史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险合同项目的最新成果,较全面地分析了国际保险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保险会计准则改革的现实意义。同时强调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实质是各国利益之争,我国在保持保险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同时,更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争取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应有的地位,以促进准则朝着有利于我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制定。二是比较全面的分析了新保险会计准则对我国保险经营管理的影响,并提出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业务结构调整、融资方式选择及巨灾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