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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已经有很多相关的学者进行研究检验证明,而学术界对于房地产行业的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很少。房地产行业作为一个关系着国计民生的行业,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行业的实际利润和其报表数字相差很大,存在的盈余管理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监管机构和社会的普遍关注。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相趋同的同时,也制定了相关的措施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现有学者们的研究文献证明新会计准则对于上市公司总体来说,缩小了其盈余管理的空间,但是会计准则变化对于具体行业尤其是特殊行业盈余管理的水平影响,还没有得到证明。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研究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对于房地产行业盈余管理水平的影响来检验新会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的约束效果,以便为政府部门完善准则,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证据。本文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引言。提出了本文选题和研究的动因,阐述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相关研究的文献回顾。包括国外盈余管理研究文献、国内盈余管理研究文献、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后盈余管理相关的研究文献和房地产行业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评述。第三部分盈余管理概述。首先阐述了盈余管理的概念、特征,然后分析了盈余管理产生的理论根源、盈余管理产生的现实条件、盈余管理的方式和常见的盈余管理手段,最后论述了盈余管理的效应。第四部分新旧会计准则变化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分析。首先从会计准则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着手,探究二者之间的依存关系和相互作用,再联系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来分析其变化对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第五部分我国房地产行业盈余管理分析。首先分析了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和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成因以及房地产行业盈余管理的动因,揭示了房地产行业盈余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结合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分析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第六部分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水平变化的实证检验。通过调整的Modified Jones模型对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避税动机及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其盈余管理水平变化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七部分结论。通过全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启示以及后续研究的方向。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相关理论分析为基础,在修正的Jones模型基础上提出了更适合房地产行业特点的盈余管理计量模型,运用该模型分析了2003年到2007年深沪两市79家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得出了以下结论:(1)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2)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存在着强烈的避税动机来调减盈余。(3)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扩大了房地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并且增幅程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