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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伊始,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国探索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到2014年,经济适用住房已伴随我们走过近20年的春秋。而早在2012年开始就有一些省市宣布停止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合并,简称“三房并轨”,这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热议。但是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20年来取得的效果如何、为什么要取消、何时取消、怎么并轨等问题我们有必要进行研究,本文以山西为实证研究对象,对20年来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效果做了试探性的评估,希望对回答以上大家关心的问题能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文在参考和借鉴国内外关于公共政策效果评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20年来我国和山西省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历程做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在阶段划分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前后比较法和定性定量法对不同阶段的政策效果做了阶段评估;以威廉·邓恩公共政策评估标准中的政策充足性、政策公平性和政策回应性标准,分别采用定量方法、定性方法、问卷调查方法对山西省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效果进行了评估;最后总结以上不同评估结论得到最后的整体评估结果。通过评估后所得结论:山西省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总体上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令群众满意,在住房改革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如增加了住房的供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住房的短缺、为一部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发挥了住房保障的功能。但是在实践中,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有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执行力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保障对象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总体上一般,没有预期的效果良好。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分配、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得整体上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效果打了折扣。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我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自提出以来到现阶段全过程的政策演变做了回顾和总结,利用前后比较法和定性方法对三个不同阶段的政策目标分别做了总结和效果评估。以公共政策效果评估标准为基础构建了政策充足性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以政策充足性、政策公平性和政策回应性三个准则层为标准对近10年以来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效果进行了总体评估。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在设计政策充足性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