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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9年即东汉建初四年,汉章帝在京师洛阳白虎观亲自主持召开了“讲议五经异同”的白虎观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表面上是由于今文经与古文经的争执不下,但实际上却是当时政治、文化等矛盾复杂而剧烈引起的。在意识形态领域,今古文经学、谶纬神学三者为争夺各自的统治地位,斗争日益激烈,引起许多的社会问题,对东汉政权的统治造成了极大的不稳定因素。在国家治理方面,许多有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已跟不上社会进步的进程,急需补充完备,并通过国家的正式文件确定下来,以为后世则。因此,在此时召开的白虎观会议大有深意,其目的有三:一是通过宣传君权神授的天赋性来论证东汉政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二是通过引谶论经,间接地将经学与谶纬神学结合成为统治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三纲六纪等道德规范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论证依据;三是通过“正名”以明确位份,进而“正实”,从而规范社会生活,形成了自上而下推行的忠孝原则,将意识形态落实到制度层面,进而形成等级森严的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实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大一统。《白虎通》作为此次会议的总结性文件,进而整理形成的一部著作,却不是个别人、个别派别的思想观点,而是由皇帝亲率群臣研讨后得出的决议,完完全全代表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尽管打着讨论五经异同的旗号,解决的却是政治统治的纲领性问题,紧紧抓住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这一核心问题,制定了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确立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行为规范和道德原则,直接地服务于封建专政统治。 正是这样,《白虎通》在此后漫长的封建岁月中拥有了重要的地位,并成为处理国家各类问题的礼法根据。尽管在其产生后的漫长的封建社会的岁月里一直有很高的地位,可是重视程度却都不高,关于《白虎通》的研究成果相较于中国哲学史、思想史的其他领域数量稀少,或是在较大部头的中国哲学史、思想史、政治史、伦理史或断代哲学史中小篇幅出现,或是就《白虎通》思想中丰富的内容,择其一二或一面,形成了一两部专著,或是论及白虎观会议的时代背景、政治目的、《白虎通义》的理论体系、神学特征、历史地位、作用、影响等形成数十篇论文。但是由于受时代背景的影响,近代对《白虎通》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时代局限性,甚至具有一种政治立场的导向性,如“唯政治思维”的倾向,学术研究往往与政治立场、阶级分析紧密挂钩。尤其是在文革时期,对《白虎通》的研究大多表现出那种“批林批孔”、“评法批儒”的时代气息。尽管文革后唯政治倾向逐渐淡化,但对封建统治阶级的批判却始终没有放松,对宗教神学依旧持全盘否定的态度,不能客观的看待和分析儒学理想与现实的背离、动机与效果的分裂及其深刻的内在原因等问题,造成了评价缺少客观性,研究缺少主动性、积极性。其中对于《白虎通》伦理思想的研究尤其缺少全面深入客观的系统研究。由于《白虎通》是一部维护封建统治的著作,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施政指导思想,导致社会上对它的研究缺少积极性。但是,《白虎通》所体现出的人伦关系的编织以及社会秩序的构建依然具有许多积极的方面,对现代社会秩序观以及社会秩序的构建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选择将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作为研究《白虎通》伦理思想的切入点,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白虎通》的形成及权威的确立,本身表明了思想、观念与社会的互动之间有着莫大的关系。同时,抛去封建礼教的愚昧、蒙蔽以及尊卑观念的变相压迫等糟粕部分,《白虎通》中关于伦理道德的论证、规范及践行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 基于此,本文以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构建为角度,从《白虎通》的基础研究出发,条分缕析,用五章内容,对其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过程进行了梳理论证,进而全面的呈现《白虎通》的伦理思想。第一章首先通过对《白虎通》成书的背景分析,挖掘《白虎通》的理论渊源,进而确定《白虎通》的思想性质既是国家典章又是社会礼典,是封建社会核心价值的整合与凝练,并由此展开相关辨析;第二章是通过分析先秦至汉宗法血缘思想的演变过程,认为宗法血缘思想的演变经历了氏族血缘阶段、泛血缘阶段和拟宗法阶段,通过拟宗法化,将社会统治秩序中最重要的君臣关系比拟为父子关系,实现了父权与王权的对接,使王权具有了父权的天赋性。天子与“天”的对接,使君权神授思想落地,并使其伴随着父子血缘思想融合到人们的日常认识当中,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可以说,明确将拟宗法化作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为封建统治的性质、方式确立了前提,并最终确立了君权、神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以及道德主体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在确立了拟宗法化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这一前提下,对正名与忠孝原则进行研究。“深察名号”是《白虎通》全文最为显著的论述手法,几乎是贯穿全文的一种思维方式,《白虎通》中将“正名”作为论证封建政治统治制度及礼仪文化等的切入口,甚至是一种依据,是《白虎通》阐述封建道德责任、道德义务时的重要思想方法,通过“正名”的过程确立不同人伦群体的道德位份,进而实现“正实”的目的。而忠孝原则是拟宗法化统治的当然衍生物,由于拟宗法化是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范式,这就要求在这种范式下必须要遵循父子关系中的基本“孝道”,然而君臣关系只是拟父子关系,进而将“孝”引申为“忠”,开始自上而下的实行孝治,将忠孝原则当做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基本道德原则在全社会进行推行;第四章是对汉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的规范体系——三纲六纪的道德特征及具体规范进行阐发。尽管忠孝原则的论述已经对三纲六纪的关系有了整体的表述,但却不能体现出三纲六纪自身的独特特征,因此本章从每一种人伦关系的具体规范特征出发展开探讨,认为君臣关系最主要表现为“尊”和“义”,“尊”是极权统治的象征,而“义”却是封建统治的理性妥协,以期实现君臣以义合;父子关系表现为“亲”和“敬”,所谓“亲”是出自血脉亲情的自然情感带来的一系列表现,如互养与互隐等,而“敬”则是封建社会礼仪制度带来的行为规范,具体表现为父家长对子女支配权的单向性;夫妇关系以“利”和“从”来概括,所谓“利”是化解夫妇非血缘却能夫妇一体且相隐的根本原因,这种“利”带来的是夫妇之间相对的平等,但是在夫妇二人之间,依然是男尊女卑、妇人依尊而服从其丈夫。最后则是以恩义关系概括了诸舅、师长、朋友之间的关系特征及具体行为规范;第五章着眼于《白虎通》全书论证的逻辑和依据,对生态五行在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构建中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认为生态五行正是全书道德逻辑所在,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生态五行是“天人合一”生态神学的理论基础,一是生态五行是五行相生相胜的逻辑演绎,这种演绎表现在五行的运转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致性,以及五行的特性与人们身体德性的天赋一致性;一是生态五行是政教合一的价值认同,具体体现在生态五行是礼制规范制定的理论支撑,也是政治统治秩序的思维方式。最后则是对《白虎通》历史地位、理论贡献、理论缺陷、消极影响及现代启示进行一个总的论述,争取对《白虎通》能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总的来说,本文较为系统的对《白虎通》伦理思想进行了研究,能够清晰的呈现我国古代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基本面貌,其中的一些思考角度、表述方法以及基本观点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通过研究,期望《白虎通义》中所提倡的个人道德约束、社会交往中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生态伦理的一些观念等能为当代社会有益的汲取,并从其构建人伦关系与社会秩序的过程中获取建设当代和谐社会更多的思想源泉,对当代社会的道德生活起到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