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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社会构成的细胞,其内部成员由血缘、婚姻、利益关系相互维系。而在家庭成员关系中最核心也最特殊的部分就是亲代与子代之间的关系。中世纪晚期的英国先后经历了饥荒、瘟疫和战争地席卷,政治上封建权威受到了冲击;经济上庄园经济解体,农奴制逐渐衰亡;文化上民族语言独立,人们更加追求自由平等的生活。社会的发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改变,家庭关系的改变也折射出社会的发展,二者息息相关,因此对亲子关系的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了中世纪盛期到中世纪晚期英国家庭中亲代与子代之间的情感关系变化,以及家庭内部小环境和社会外部大环境的变化对于亲子关系的影响。中世纪盛期的英国,由于儿童的高死亡率和宗教原罪理论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态度多为严厉冷漠,并且为维护封建家族利益,父母在子女婚姻选择和家产继承上更是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亲子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正是由于父母的态度,加之次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都导致了子女对父母疏远的态度。到了中世纪晚期,亲子关系发生了变化,一方面表现为亲代对子代的“慈”,父母抚养年幼的子女,在其进入少年期后,将他们送往学校、教堂或选择当学徒仆佣,并且通过家人书信往来和学徒期间父母与学徒师傅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可以看出,此时父母对子女悉心地安排。在子女婚姻选择和家产继承上,父母的权威也相对减弱,子女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话语权;另一方面表现为子代对亲代的“孝”,亲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就应该是互惠对等的,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此时在赡养协议和道德情感的要求下,子女既会为父母提供物质援助,也会给予精神关爱。亲子关系的变化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内部婚姻、继承观念的转变和个人主义思想盛行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社会外部战乱、天灾的发生和物质条件改善的影响。由此可见,随着社会中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变化,亲子关系逐渐从疏远冷漠发展为互惠关爱。子女作为父母血脉上的延续和情感上的结晶,他们彼此之间亲密的关系有利于维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家庭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着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