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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信息的搜集和获取更为广泛,信息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资源,已经对人类生产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然而科技在带给人们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诸多困扰——个人资料的非法搜集与滥用等问题日益严重。不当地搜集和利用个人资料,对个人的人格和隐私等权利均造成重大威胁,如何保护个人资料方面的权利成为法律责无旁贷的志业。欧美国家针对个人资料保护立法起步较早,欧洲诸国以“人格权”为基础构建个人资料保护法律体系,而美国以“隐私权”为基础构建起个人资料保护法律体系。我国台湾地区学习西方立法经验,于1995年通过第一部个人资料保护的专门“法律”,开启了其对于个人资料保护的新时代。我国台湾地区针对个人资料保护的“立法”与“修法”经验对于我国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基于此,本文全面考察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律”体系及其运行情况,总结其成败得失,以资为我国大陆地区构建个人资料保护法律体系探寻可取之道。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制基本内容”,该部分从个人资料保护的“立法”缘起与沿革展开,介绍在科技广泛运用的时代,我国台湾地区为因应个人资料滥用和侵权的状况如何进行专门个人资料保护的“立法”,以及其修正过程。进而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律”基本体系,主要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从“宪法”到“民法”、“刑法”,再到“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档案法”、“大法官解释”以及一系列“行政法”对于个人资料保护所作的努力,介绍这些“法律”规范内容之概貌。鉴于“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在个人资料保护中的独特、专门地位,本部分重点介绍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宗旨、当事人权利体系、救济制度等方面。第二部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模式与欧美模式之比较”,在这一部分将首先分别介绍欧盟与美国在个人资料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并比较评析其保护模式,然后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模式与欧美国家的个人资料保护模式做一比较。我国台湾地区在制定“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时便是在充分考察和吸取了欧美的个人资料保护模式的经验,其如何吸收欧美之所长,并将之融入自己的个人资料保护制度中去,是本部分重点探讨的内容。第三部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制评述”,本部分首先选取“国民卡事件”等三个台湾的涉及个人资料侵权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透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的现状与问题。进而归纳总结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现行“立法”之局限,最后对新通过的修正案“个人资料保护法”进行比较评析。第四部分:“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制对大陆的启示与立法建议”,本部分介绍了我国大陆地区个人资料保护的现状与研究动态,从台湾地区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制总结对大陆地区的启示,并进而提出大陆地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