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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m workers虽然可以直译为“农业工人”,然而这个概念相对较少的用于描述英国的农业工人。英国的农业工人最普遍的翻译方法是labourer和servant。Labourer指的是生产性农业工人,而servant则指代的是非生产性的农场仆工。英国传统的农业工人的传承、英国乡村人口的激增和18世纪议会圈地运动是近代农业工人产生的三个途径。在18世纪的英国农村,雇主雇工的关系比较友好。随着雇工身份认同的形成,两者间的矛盾也逐渐地体现了出来,两者之间的斗争也就多了起来。在18、19世纪,英国农业工人的雇佣和解雇都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就目前欧美的研究的大者而论,成年男性雇工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种工作类型:农场仆工(Farm service)、长工(The regular labourer)和短工(Casual labour)。雇工的工作是比较辛苦的,一般情况下,除了短工以外,长工和仆化工的雇佣周期都是按年计算的,但他们的酬劳却是按季度发放的。长工原则上全年都要工作,主要工作有按照诺福克制种植小麦、大麦、燕麦、马铃薯、芜菁、三叶草和冬小麦等英国常见食品。晚些时期的长工还要负责新大陆引进作物的种植,如玉米、土豆、菜豆、西红柿、木薯、胡萝卜、荞麦、卷心菜和烟革等,其中以玉米和土豆最为重要。对于18、19世纪的农业工人来说,他们的收入的来源途径复杂而多样。对于一个以成年男性为核心的农业雇工家庭来说,他的收入来源,通常包括工资(纯货币工资)、津贴(实物工资)、妻子儿女作女工和童工的工资收入、临时打短工的收入、进城务工的收入和公用地、公用菜园的收入。总体来说,英国物价水平的长期趋势大致也以1813年为分界,经历了显著上涨和显著下降的过程。由于相当长的时间里,名义工资上升普遍低于价格上升幅度,且差距明显。因此,英国农业工人在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实际工资水平停滞和下滑后,直到1820年以后方才迎来生活水平的改善;然而与工业工人相比,其改善不仅滞后而且程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