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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是一项关乎我国国民经济战略发展的非常重要的政策,推动“三网融合”能够让广大普通民众从这项政策中获益,也能促进我国信息通信领域的快速发展,对此国务院和各部委出台了很多推动“三网融合”相关政策法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放开,市场的竞争明显加剧,原来在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地位的广电、电信等行业的市场支配地位渐渐被撬动,“三网融合”在推广和实施需要政府规制的积极规范与引导,这体现的是政府规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政府规制对“三网融合”的影响也将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三网融合”的融合进程中,广电网络始终承担着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义务,在节目播出上受到的规制较为严格,在分业监管背景下对广电网络的监管偏重于政治和文化的内容监管为主,受广电总局、各省市广电局、工信部、发改委以及各级政府的多重监管;电信业的监管出于经济和社会目的,侧重技术、服务和市场上的监管,同时也受到信息产业部、发改委以及各级政府的监管,当几家运营商提供相似的融合新业务是依旧按照传统的监管模式进行监管,由此会出现“规制重叠”的问题。除此之外,目前“三网融合”业务对广电行业的开放不对等、竞争规制不对等、内容规制着力点混乱等政府规制都是不利于广电网络的发展的,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广电网络收入和利润下滑,国有资产隐形挥发。在这一背景下,对于“三网融合”政府规制问题的研究就更显重要。 此篇论文总共分为六个章节来阐述,分别介绍了:本人选择“三网融合”这个内容研究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和分析“三网融合”的实质;与“三网融合”相关的概念和定义;并分层次讲述 “三网融合”在我国的发展的进程,以及有关“三网融合”的政府规制内容;我国“三网融合”政府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借用国外“三网融合”中政府规制的发展历程给我国的“三网融合”的诸多启示,许多国外“三网融合”及监管法规是我国可以借鉴的;结合2018年2月份和3月份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大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等政府文件对广电网络行业相关的政府规制给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