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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权益保护等相关问题,早在2000年起在警察内部甚至社会各界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上海市最先成立警察权益保护委员会,而我国最早的关于人民警察权益保护的立法呼吁出现在2001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当中。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近段时间涌现出大量对警察权益保护的研究,在学术期刊上也能发现不少相关方面的研究成果,但是在针对强制隔离戒毒机关人民警察权益保护的方面尚且缺少相关理论研究,尽管立场不同、认知不同,但分析目前警察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状,和寻求法律支撑方面,确实必要。根据我国的人民警察法可知,警察队伍包括公安、国安、海关、监狱、司法行政这五大行政类人民警察,还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这两大司法类人民警察。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属于司法行政类警察。然而,公安的警察队伍最为庞大,在公众面前的认知度较高,与公众的接触也较为广泛;而监狱、司法行政戒毒所(这里还应包括有公安领导的看守所、戒毒所)的人民警察由于执法任务和种类不一样,与外界社会相对隔离,导致社会大众甚至部分上级机关对其了解甚少,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批评的多、关怀的少也成为了实际现状。而对于强制隔离戒毒机关民警权益保障的现实情况令人担忧,虽然法律法规方面对戒毒机关民警的相关权益有所规范,但是分布比较零散,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的章节或独立的法律性文件是针对戒毒机关民警权益方面的,使得在法律方面的支撑力度不够,通过法律途径来救济作用不明显。在现实情况中,戒毒机关民警受到的侵害是多方面的,包括民警的执法权益受损、个人权益受损以及因职业因素导致的其他权益受损。本文通过警察权益方面的理论分析,介绍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运行,描述了民警的执法困境和职业问题,深入了解民警权益受损的情况,着重分析形成的原因,主要有法律法规不完善,警务保障不足,外部环境的负面因素,民警个人的素质问题等几大方面。通过对各种原因的深入研究,考虑各种现实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可行性建议,使戒毒机关民警的权益保障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