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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个关乎民生的大问题,它同国家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政府的监管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随之也掀起了前所未有的食品安全关注热潮,从几年前的苏丹红、三聚氰胺,到现在的毒豆芽、毒馒头、假鸡蛋,食品危险几乎藏匿于我们身边的各个领域,直到被媒体曝光前,作为普通民众是防不胜防的。因此对行政监管问题方面进行研究及其实践中的探索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防范具有重大意义。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是指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者、销售者进行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市场准入等多个阶段的管理与监督,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从而保证食品市场的平稳运作。中国正处于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发展和完善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众所周知,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食品质量安全取代食品数量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特别是2008年发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使得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最热的社会话题。食品安全存在的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不仅影响到了国计民生,甚至威胁到我国政府的公信力。因此,通过政府管理手段,结合科学研究和技术手段,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之所以要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是基于:保障人权是政府的职责、公共物品需要政府监管的规制、食品市场的外部性需要政府监管克服、信息不对称的缺陷需要政府监管弥补。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的现状,建国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确实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不过也存在严重的不足,如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制混乱、责任体系不健全。本文在撰写时参考了大量的食品安全及行政监管主体方面的国内外书籍、报刊、杂志以及网站等资料,在研究上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食品安全概念等问题的阐明,找出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背后原因,并通过对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先进经验的学习和借鉴,试图为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文章在结构上大致分为四个部分:一为引言部分,着重介绍选题背景、目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二是对我国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主体概述,主要对食品安全以及行政监管等基本概念的内涵进行分析阐述,并分析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的构成要素以及对食品安全行政主体监管体系进行研究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为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问题的现实状况,总结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问题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原因剖析,并借鉴一些外国的管理模式和先进的经验,发现仍需进一步完善之处。第四部分阐述了我国行政监管主体问题中需要完善之处,从制度层面、现实层面进行分析,对一些地区的食品安全行政监管主体进行介绍,结合在实际执行中取得的收效以及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以期对我国的行政监管主体问题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