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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者是社会中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的基本人权和切身利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和剥夺,精神障碍者的生存状况堪忧。随着尊重与保障人权立法理念的不断深化,我国立法尤其是最新通过的《精神卫生法》都在向这一趋势靠近。但是,相比较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我国在精神障碍者监护制度上的立法缺乏针对性,规定得过于简单和笼统,缺乏系统逻辑性和实际操作性,因而很难真正达到保护精神障碍者权益的立法初衷。针对近年来事关精神障碍者的社会纠纷层出不穷的状况,对我国现行精神障碍者监制度的规定做出分析和梳理,在借鉴国外优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设计出一套具体的专门针对并适用于精神障碍者的全新监护制度的规定十分必要。本文在分析精神障碍者群体自身特殊性的基础上,从与其他主体监护制度区别的角度出发,对精神障碍者的监护制度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设计,同时设计了与监护制度密切相关的配套社会制度,旨在为精神障碍者提供完整和有效的权利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