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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的法定物权种类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新一轮“土地改革”中,指导思想是建设农业生产经营新机制,将更多地财产权益归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成为了本轮“土地改革“的核心。但是,由于现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导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中暴露出许多法律问题,并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高效地流转。因此,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背后的法律问题,对于发现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进而提出在法学理论和立法层面引入“三权分置”改革,重构现行二元农地权利结构,及其他法律层面的流转困境应对之策,对于完善农地法律制度指导土地流转实践都将产生积极意义。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体现在:在第一章,本文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上位概念入手,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而引出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制和定位。在此基础上,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伴随着土地制度变迁所形成的三个逐步放开流转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背后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立法价值考量,也从侧面回应了为何先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被允许。接着,系统分析了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以此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设计和完善的基础。在第二章,本文分析了当前法律规定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种法定方式,并逐一分析了其概念、特征、限制条件及其原因等,以揭示法定流转方式背后存在的流转障碍。之后,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以此作为下文有针对性提出应对之策。在第三章,本文重点分析介绍了当前理论界讨论较多的关于引入“三权分置”,重构农村土地权利结构问题。并指出“三权分置”如何破除当前农地流转困境的有效制度出口,“三权分置”模式下,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生产要素功能得以最大程度上的兼顾。此外,针对前文所述的流转现实问题,本文在最后还有针对地提出其他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