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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受缺乏“体育”概念共识、体育价值研究与体育功能研究边界不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体育价值研究在为人们提供体育价值认识、判断、选择、评价等理论解释方面还有待提升。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体育实践的深层次转型也亟待体育价值研究在理论上作出更为全面的阐释。因此,在确立体育的本体价值是育人价值、育体是其核心内容的基础上,沿着“历时形态——现存困境——理论探析——重构反思”这一思路展开研究,将有可能作出新的理论性探索。体育价值形态是体育价值较为稳定的具体表现形式,从价值预设的维度加以考察,把某种悬设的理想人格设定为体育的价值目标是已有体育价值形态的共同特征。其中,分别以德性、理性与心性为体育价值目标的古希腊体育、西方现代体育与中国古代体育表现得尤为典型。它们从不同侧面丰富了体育价值的内容,开拓出了不同的体育价值路径。我国体育价值的现存困境是,自进入现代体育历史进程以来,体育价值实践中的古与今、身与心、“我”与“他”等三对关系的共存与博弈,与体育价值认识中由“健康论”与“技能论”主导的争辩共同构成了我国体育价值冲突的内容。这既是对已有体育价值观的集中反思,也是对一种新的体育价值观的呼唤。进一步探析体育价值生成这一理论问题,将更有助于理解体育价值形态的多样性与我国体育价值冲突的复杂性。体育价值生成是一个系统性、多因素合力的过程,体育过程的简单要素与环境要素是体育价值生成的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体育来源的多样性与体育的制度化是体育价值生成的实践基础与保障机制。究其根本,人的主体性是体育价值生成的根本动力。因此,在理论上构建主体性体育价值这一基本框架,其意蕴为人之主体是体育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人之主体性的根本在于使价值的创造回归主体。在实践中,把体育界定为“以身体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活动”,将是我国体育在经历了“以学校体育为主力”、“以竞技运动为统领”两个历史阶段,其内涵从身体教育被竞技运动遮蔽后的一次新的飞跃。当前,重塑体育价值认识、修改相关法律与制度,通过以学校体育为主体、以家庭体育和社会体育为两翼的阶段性策略来培育人的主体性的“新体育观”将是我国体育价值的重建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