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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以家庭、厂商、政府的经济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管理学以“组织”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作为研究对象。政府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原因在于分析研究政府的采购行为及其宏观调控措施对经济的影响。管理学中的“组织”同样包括政府,管理学以政府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在于分析研究如何促进政府工作效率的改善和提高。由此可见,经济学对于政府的研究和管理学对于“政府”的研究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政府”的研究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对政府行为的研究上来,政府的行为即为“执政”。公务员是政府执政过程中的主体,社会大众对国家机关的执行力、公信力、执政效率的评价正是来自于与公务员的接触,公务员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公共财政支出和公务员的规模每年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与之相关的每位公务员的平均财政支出每年也在大幅度增加,这反映了公务员平均的执政效率低,这与实体经济中的每位员工创造的产值每年逐渐增加还不完全相适应,因此亟须完善和发展现有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其执政效率的提高。 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对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做了相关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对已有的关于公务员、绩效考核、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研究分析;第二,从现代企业的优秀管理理论中为公务员绩效考核寻找相关理论基础,主要有新公共管理理论、现代激励理论、AHP层次分析法等;第三,分析了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些发展并且应用成熟的绩效考核方法,主要有MBO目标管理法、KPI关键绩效指标法、360度绩效考核法等,意在将它们运用到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当中;第四,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东莞市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得出东莞市内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分别根据自身情况设计出具有差异性的绩效考核量表,并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例进行了具体分析,提出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的具体思路和方法;第五,总结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不足之处,并对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指引了方向。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为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并利用AHP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但对完善东莞市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