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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主要形式,其面临的风险一直是为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购买力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由政治的、法律的、财政的等多种因素引发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设计控制与防范商业银行风险的制度框架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主要手段之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法律框架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两个基本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及人民银行发布的管理制度构成,虽然基本成形,但仍存在大量缺陷,如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能真正做到自主经营;现行的法制体系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内部人犯罪大量发生;央行的监管效率低下等.文章建议严格市场准入的法律限制,建立并完善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法制体系的系统性的同时要跟上金融创新的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构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外部法律体系;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建立商业银行安全进行市场退出的制度;加强人民银行做为监管主体自身的建设以及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