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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梳理清代学人的学术与传记之间的关联。之所以将研究的时限选定在清代,是因为清代学术史、文学史的研究,既是一种断代史的研究,又包含通史研究的成分。以清代为背景的学术与传记研究,可以在考察传记文体历史沿革同时,对清代学人学术背景与传记文体取舍之间内在联系有更深刻的认识。本文将清代学术与传记的研究限定于“传记与学术史”、“传记与文学”、“传记与历史文献”三个领域。研究过程中,本文发现传记文体与学人学术密切联系的现象:学术史传记编撰中,理学家多用学案体、经学家则多用儒林传体;传记创作中,古文家以碑铭体传记居多、史学家则偏于史传体。以此为基础,本文将文体的研究与学术史研究相结合,考察清人围绕不同传记文体、不同传记编纂思路的论争与清代不同学术思潮的渊源关系。具体论述中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一,学案与儒林之争。清代在出现黄宗羲《明儒学案》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学案著作同时,汉学家也借助《史》、《汉》《儒林传》,构建经学家的传记体例。从清代学案与儒林传的著录情况,我们可以发掘出清代程朱、陆王、汉学三个学术派别在清代影响力此消彼长的过程;了解经学与儒林传体、理学与学案的关联,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清代乾嘉以后学者撰写学案、儒林传的学术动机。其二,碑铭与史传文之争。清代考据学兴起,史传文得到了长足发展,“据事直书”的传记理论深入人心。与此同时,传统碑铭传记的创作受到了史学家的批判。方苞以“义法说”为依据,提出“常事不书”的传记写作标准,延续碑铭文自古以来传统与特征。清末刘师培在扬州学派文史观中,逐渐对碑铭与史传之间的差异又有了更明晰的认识,提出“传实碑虚”的主张。本文即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共有五部分:绪论部分:论述本文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第一章经学与儒林传:旨在讨论汉学兴起过程中,《史》、《汉》儒林传对清代汉学学派构建的作用,清代汉学家对《儒林传》影响的不断加强的过程,以及经学家儒林传体传记的诞生及其影响。第二章理学与学案:侧重于梳理学案与理学的渊源。乾嘉以前的学案已有较多研究成果,本章重点探讨乾嘉以后唐鉴《学案小识》、钱穆《清儒学案》、刘师培《近儒学案》三部学案与当时学术思潮的关联,论述学案与经学不能融合的根源,以及刘师培等经学家撰写学案体的原因。第三章古文理论与碑铭传记:主要论述碑铭传记的渊源与特征,方苞“义法说”与碑铭传统之间的关系,以及“义法说”推衍出的“常事不书”理论对碑铭文发展的意义。第四章史学与史传:介绍以钱大昕为代表的考史派继承明末清初以来实证之风,提倡“据事直书”的传记理论,以及此后章学诚在继承这一理论同时,结合方志编纂,在人物传记材料收集整理方面新的主张与实践。扬州学派继承了浙东学派的史学观,但在文学观上,扬州学派热衷于骈文创作,阮元欲以“文笔”立骈文正宗,刘师培受这种文史观影响,厘清了古文运动以来,碑传往往概念模糊不分的现象,提出“传实碑虚”的区分标准。本课题主要采用文史哲综合研究的方法,将传记文献对读、文章学文体学理论梳理与学术变革、学术思想演进的研究相结合,以期有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