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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已经告别了持续三十多年的高增长,步入以中高速增长为标志,向经济形态、分工、结构更高级阶段推进改革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前提和实践起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求政府根据市场的价值导向对职能重心和结构进行调整,尽可能从微观经济领域退出来,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还给市场,政府只管住、管好该管的事。在发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加强政府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但政府职能转变也面临职能错位、全能政府惯性、地方政府自主性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诸多现实困境。为此,应从以下路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首先明确新常态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的职能定位。其次要通过改革消解政府职能转变的阻力。地方政府在功能上更直接联系市场与社会,应重点加强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规范权力的梳理标准,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服务意识,鼓励公民意见表达,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使社会的意见在清单中得到体现,优化权力的运行效果。同时要加强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明确问责主体,建立失责追究机制,在政府部门间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对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与部门经费和奖惩挂钩的机制。要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纵向上应大力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减少行政层级,同时进一步厘清各级政府间的权责,优化资源配置,做到权责对等,健全与各级政府职能相适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各级政府的权责进行调整,加强流动性,预防利益固化的形成。横向上要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按照新制度主义原理,这种改革在一个时期会使行政效能达到最佳,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新部门内新形成的利益趋向固化,又会逐渐表现为效能降低、不适应发展要求。为防范这种趋势,要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学习教育,真正树立起适应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法治、服务、责任、效率、创新意识,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岗位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投诉和奖惩机制,借鉴发达经济体政府的经验,建立公务员不称职的退出机制,根据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定位继续推进“放”、加强“管”、完善“服”,创新和培育社会组织,前置或同步立法、修法,做好顶层设计,政府内部和部门内部探索建立分权制衡的良性互动机制,同时真正发挥外部各种监督力量的作用。最后,在构建政府职能转变的机制方面,要改革政绩考核机制,扩大非经济指标的考核权重,创新政绩考核方法,引入外部测评,改革财税制度,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物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