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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十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发展模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高速发展所掩盖的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堆积、经济结构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愈加凸显,这都成为了社会发展、企业管理的不稳定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调整发展评价方式,企业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探索新的途径,这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依法治企,在法律框架内发展经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会专题研究法治中国建设,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全社会依法管理,可以预见的是,在接下来一段时间,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措施将越来越具体和细化,必将深深的影响全社会各行各业。目前加强企业管理的方法和途径众多,但大都是从一个方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防范部分风险。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与形形色色的各类主体进行交往,杜绝每一个风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难题。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现行法律有一百多部,分为民、刑、行、国际四大门类,涵盖了国家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可以说企业财务、销售、投资、市场等各类风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法律风险,需要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建立包括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内容的防控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和管理方法,将依法治国和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切实实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本文以山东烟草系统(局、公司)为例,结合山东烟草法律风险的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经验,首先对法律风险及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进行界定,概述了国内外企业风险管理和法律风险管理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中的特点和不足。其次详细分析了山东烟草系统所面对的一般风险和作为政企合一主体所特有的法律风险,对法律风险产生原因进行了剖析。最后从制度、组织、监管等方面探究了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途径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方法。本文认为,提高山东烟草法律风险管理水平,需要树立起运用法律思维进行日常风险管理的理念,从梳理全业务流程开始,系统全面地识别、评估及应对法律风险,根据法律风险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然后,在结合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制定一整套有效的内部防控机制,形成覆盖全业务范围和全业务流程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