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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剧表演团体,是晋剧艺术传承与创新的主要部门,在国有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民营与国有晋剧表演共存的格局。我国目前的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否改善了表演团体的经营,使晋剧艺术工作者能潜心创作与传播优秀的晋剧艺术作品,是重要的现实问题。鉴于此,本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国有山西省晋剧院和民营山西清徐嫦娥艺术团作为研究样本,通过分析其收支情况中利润、演出成本、演员工资、收入差额或说财政投入等数据,反映国有与民营晋剧院团的经营现状,以此揭示我国的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现实情况,对表演团体的市场化营销、政府的未来公共投入与相关公共文化政策制定提出了不成熟的建议,以促进民营与国有晋剧表演团体的繁荣发展。具体而言,通过分析山西清徐嫦娥艺术团和山西省晋剧院的演出对象,我们看到国有表演团体主要提供国家级、省市级和县级高端剧场演出,并为富裕村庄提供露天广场演出和按照政府要求适当提供扶贫慰问演出,其演出收入主要来自直接或间接财政投入,而民营表演团体主要为中低收入村庄提供广场演出,并依照政府购买为贫困地区提供扶贫慰问演出。嫦娥团之所以能够成为自收自支的盈利性民营表演团体,主要是因为嫦娥团规模小、广场演出成本低;而山西省晋剧院近年来的财政投入不断提升、每场演出成本接近10万元,主要是因为剧场演出场地、设施、退休金等各项费用过高,收支不能相抵。针对民营与国有晋剧表演团体目前的经营、政府投入与管理现状,通过比照美国非盈利专业院团的相关情况,我们的建议主要是:首先应在体验经济的导向下,更新服务形式,进一步培育和构建新的晋剧市场,扩大晋剧表演团体纯粹的市场演出收入。其次,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导向之下,应扩大县村级晋剧演出投入力度,同时避免国有表演团体挤占县村级民营表演团体演出份额的情况出现。最后,从长期制度建设层面看,政府应提高晋剧原创的质量和产量,而这需要培养一批晋剧原创人才,尤其是晋剧剧本写作、晋剧戏曲编配人才,实现晋剧艺术的可持续发展。非遗保护、国家艺术基金对晋剧传承与创新的支持,应适当考虑如何整合性支持县村级的民营或国有表演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