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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国际法基本理论的视角探讨了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概念、原则和理论渊源,对公约的立法进程和内容做了阐述和分析,对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领域内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着重分析和解决中国在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上的现存问题。本文除导言外共五章。第一章论述了公约中对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的重要概念和原则。本章论述的是,国家豁免是一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管辖。与此同时,国家豁免也是一项习惯国际法原则,主权平等理论是其主要法律依据。第二章论述公约所依据的国家豁免理论基础。在研究国家豁免的历史起源、发展和现状时,作者论证的重点是:限制豁免论己经成为国家豁免的发展趋势,在被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条约出现以前,各国的国家实践依然是被关注的对象,而对于限制豁免论的接受就不仅仅是学理上的讨论了。第三章侧重于对公约立法进程的阐述和对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领域内的争议焦点的解析。在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问题也随之增多,不同国家的理论和实践分歧较大。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草拟关于此问题的国际公约时存在五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中,国家商业交易行为的判断标准、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免于强制措施的国家豁免三个问题和我国休戚相关。第四章是为公约所阐述的国家豁免的具体内容,侧重于国家豁免的主体、国家豁免的放弃、国家豁免的例外、国家豁免的执行等。国家豁免是国际法中一个古老的问题,但随着国家政府经济职能的扩展及国家在涉外贸易中地位的不断增强,国家豁免被赋于新的内容,其理论与实践也显现出新的发展动向。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自1977年开始着手起草《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历经28年努力终于取得成果。本章就与此内容相关的几个基本问题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分析评述,以期对我国在该领域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有所裨益。第五章着重分析和解决中国在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上的现存问题。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原则作为国家主权原则的延伸,赋予了国家在对外交往中的特殊法律地位,由于公约确立了新的标准,因而我国已有必要转变观念,重新审视我国的立场和态度。本章重点关注了国有企业问题、仲裁协议与豁免问题、投资与豁免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鉴于国内己经有学者对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作者试图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在研究对象上,作者勇于触及该领域最具争议的敏感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国家豁免的法理渊源、与管辖权的关系、国家豁免的例外范围等。在研究方法上,作者采用了历史研究和比较研究并重并交叉使用的方式,例如在对国家豁免的历史进行论述的时,不是采取平铺直叙的论述方式,而是将比较研究贯穿其中。此外,作者认为,由于国家豁免涉及到诸多国际法基本理论,如国家的主权、国际法的渊源、国家的管辖权等,而这些问题在目前都是国际法领域内极具争议的问题,与这些问题密切相关的国家豁免制度颇具争议也在所难免。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本文的特点是在论证某个观点的同时,尽量对相反的观点进行分析、评价,而不是简单地批评或驳斥,甚至在某些问题上,作者还对相反的观点持理解和一定程度的赞同。如论述国家豁免的法理依据时,作者在论证自己观点的同时也对相反的观点倾注了理解和一定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