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方有句名言:人一生中,永远无法避免的两件事就是死亡和纳税。可以说,纳税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同样,公司从一开始建立,也同样伴随着各样的税收。在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当中,政府根据公司的会计数据或者相关行为来做为公司纳税的重要指标。然而,在公司实际操作过程中,管理当局往往根据自身需要,通过自己掌握的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利用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相关财务法规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性,有意调节会计数据或者相关行为,减轻税负,谋取自身利益。因此,公司的税收与经营行为息息相关,是影响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因素之一。2007年出台并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现行公司所得税法将使国内公司的税负发生变化,所得税税负的变化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市场会做出预期的反应吗?公司是否存在由于所得税税负变化而引发的盈余管理行为呢?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对于所得税税负的变化给予了正面的反应;由于所得税税负的变化,上市公司存在明显的避税盈余管理行为。鉴于此,本文以会计与应税损益差异作为内含逻辑起点,采用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全面、深入地研究现行所得税税法背景下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税负,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程度。一方面希望在理论与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并系统地分析相关问题,以弥补国内外理论界在该领域研究的不足。同时,也为国内读者介绍西方该领域的相关研究文献。本文讨论的内容主要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方法等。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阐述了所得税税负以及盈余管理的相关理论,讨论现行所得税税法下的所得税税负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为第四章,本部分以会计应税损益为逻辑起点,通过修正的琼斯模型和其他模型对所得税税负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并检验。第四部分为第五章,本部分在第四章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上市公司的操控性税后利润与所得税税负变化额之间显著正相关,并且得出结论:现行会计准则和现行所得税税法的实施,公司有出于最小化所得税税负的动机,进而在税率较高的年度操纵盈余的幅度较大,将利润平滑至税负较低得年度。而在所得税税负平稳的年度,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也有所减缓。另外还从研究中得到一些启示,并对实务发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