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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生态辩证法是对人的实践的哲学反思,是关于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辩证运动规律的学说,它是马克思的生态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本论文以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为支撑,从唯物辩证法的层面重新审视和解读马克思的生态思想,深入挖掘马克思生态思想的核心内容,分析和总结关于生态环境中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主要辩证运动规律,科学阐述马克思生态辩证法的基本内涵,并以辩证的逻辑思路对其主要内容加以构建。本论文第一章考察了生态概念、生态问题的实质以及国外的生态学社会批判理论,揭示了生态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政治或制度问题,合理的政治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而马克思生态辩证法正是从政治和制度层面上找到了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出路,解答了历史之谜。第二章指出马克思生态辩证法是在继承与批判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人本学辩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其形成过程经历了自我意识辩证法、人本学辩证和生态辩证法三个阶段。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发现了自我意识哲学的内在逻辑矛盾,于是转向费尔巴哈的人本学辩证法,在此基础上,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劳动辩证法,从而找到了解开历史之谜的钥匙,逐步形成了科学的生态辩证法。第三章运用辩证的逻辑思路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和伦理学四个角度,对马克思生态辩证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逻辑建构,从而形成系统的马克思生态辩证法思想。第四章阐述了马克思生态辩证法的理论与现实价值。本文认为无论是生态文明的内涵、生态文明理论的价值目标,还是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路径选择都以马克思生态辩证法为哲学基础。同时,马克思生态辩证法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历史观和伦理学四个角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现实启示,指导我们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实践活动,不断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不断变革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生产方式,走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从而尽早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