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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和抑郁症都是源于西方的疾病概念,在传入中国社会以前在西方有着较长的发展历史。在传入中国之后,这两个疾病概念的命运出现了戏剧变化,无论是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还是临床诊断中的应用都出现了巨大的争议。本文试图从心理化、躯体化及临床诊断标准变迁的角度探讨神经衰弱与抑郁症概念在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中的文化分歧。论文梳理了中西文化背景下神经衰弱和抑郁症概念发展和诊断变迁历史。首先,从心理化躯体化的角度来看,在神经衰弱和抑郁症概念发展的早期,二者都是强调躯体——精神取向的,但在后来的发展中神经衰弱概念越来越多的被理解为与躯体症状相联系,出现了从躯体——精神性到精神——躯体性的转变,而抑郁症概念则更多的与个体心理症状和情绪状态相联系,出现了向精神性疾病的转变。论文引入躯体化和心理化二分的视角来探讨神经衰弱和抑郁症概念发展中的文化分歧,指出中国社会的神经衰弱既不同于西方的躯体化现象、躯体化障碍概念,也不等于抑郁症的躯体化,这种疾病概念争议的背后隐藏着中西文化有着不同的身体观与疾病观。西方哲学奉行主客二分的传统,强调精神自我高于身体自我,这种观点导致了医学中身体疾病和心理疾病的严格区分。正是在这种身心二元对立观点的影响下,在神经衰弱和抑郁症的概念的变迁中,就出现了由强调躯体症状到强调心理症状的转变。与此相对的是,中国传统医学和文化将身体和心理看作是彼此相互联系同时又是与社会环境相互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在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占主导地位,这导致中医没有区别躯体疾病与精神疾病,在治疗方法和手段上也倾向于使用辨证施治原理进行治疗。其次,论文从精神疾病分类系统与诊断标准在临床应用中的分歧入手来探讨神经衰弱与抑郁症概念之间的文化分歧。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神经哀弱和抑郁症概念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临床诊断中都存有巨大的争议,在美国《精神疾病分类系统与诊断标准》(DSM)中,神经衰弱诊断名称在第一版和第二版出现,但第三版之后却取消了其诊断地位,而在WHO颁布的《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第八、九、十版中却一直保留了神经衰弱的地位。由于深受西方尤其DSM的影响,《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虽然一直将神经衰弱收入其中,但其诊断标准也出现了非常明显的向抑郁症的躯体化转变的过程,而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却相对而言出现了由严向宽的转变趋势。从疾病分类与临床诊断的角度看,西方的精神疾病诊断系统以本体论(ontology)为基础,秉持了其文化中的二元论观点,DSM系统采用的语言类别和科学客观主义的认识论坚持了精神疾病普遍性的观点,这意味着将西方的诊断标准应用于另一种文化时必须能够找到这两种文化都熟悉的相似症状,但事实上这些症状并不一定构成某一疾病的标准化诊断标准。西方式的疾病分类迎合了西方社会人格概念中强调的个人主义和独立自主性,但在亚洲文化中则是另一种自我特性,强调相互依存、相关性和集体主义,将西方的诊断标准应用于亚洲文化时则可能会遭遇一定的文化适应性的问题。本论文的主体结构分为四部分:第一章和第二章作为论文的基础部分,分别从概念发展和诊断标准变迁的角度梳理了神经衰弱和抑郁症在中西方文化中的发展历史,为后续的理论分析做铺垫;第三章引入心理化和躯体化二分的视角解读神经衰弱与抑郁症两个概念之间的文化分歧,具体分析了神经衰弱与躯体化现象、神经衰弱与躯体化障碍、神经衰弱与抑郁症的躯体化之间的文化分歧,认为疾病概念争议背后隐藏的是中西文化中身体观与疾病观的差异;第四章从精神疾病分类系统与诊断标准的角度探讨神经衰弱和抑郁症在临床诊断中的分歧,受西方分类系统和诊断标准的影响,中国社会的神经衰弱概念出现了明显的向抑郁症的躯体化转变的过程,但事实上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当我们把建立在西方文化基础上的分类及诊断标准应用于中国文化时,可能会遇到一定的文化适应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