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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依据应激敏感模型,对自杀未遂住院患者和正常对照组人群的儿童期逆境和负性生活事件进行分析,初步探讨自杀行为和儿童期逆境、负性生活事件的关系。方法:采用一般资料问卷、儿童期不良经历(ACE)问卷和生活事件量表对自杀未遂住院患者64人及正常对照91人进行问卷调查,并分别将ACE得分和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进行二分类,前者分为低儿童期逆境(ACE=0-1)和高儿童期逆境(ACE>2),后者分为低负性事件(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4)和高负性事件(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4)。结果:1.自杀未遂住院患者自杀方式多为服药,第一次自杀年龄多在青年时,且多数为冲动性自杀。2.两组在高、低儿童期逆境的构成比上存在显著差异,高儿童期逆境可显著提高自杀行为的危险度,OR=6.39,95%CI(3.07,13.31)。3.两组在高、低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的构成比上存在显著差异,高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可显著提高自杀行为的危险度,OR=7.03,95%CI(3.25,15.22),且自杀组和对照组的负性生活事件主要来源于家庭生活方面。4.高儿童期逆境增加了个体经历高负性生活事件的危险度,OR=3.04,95%CI(1.57,5.91)。5.回归分析发现,调整年龄、性别后,高儿童期逆境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OR=9.75,95%CI(3.83,4.83)。。6.回归分析发现,调整年龄、性别后,高负性生活事件仍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OR=6.79,95%CI(2.84,16.25)。7.回归分析显示,高儿童期逆境情况下,低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即可显著增加自杀行为的危险度[OR=8.217,95%CI(1.75,8.67)],而无论儿童逆境水平如何,高负性生活事件均能显著提高自杀行为的危险度,但是在高儿童期逆境高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的情况下,自杀行为的危险度[OR=40.15,95%CI(9.21,175.12)]显著高于低儿童期逆境高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的情况[OR=5.47,95%CI(1.07,7.90)]。结论:1.儿童期逆境可显著增加个体负性生活事件刺激量。2.儿童期逆境、负性生活事件均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子。3.儿童期逆境和负性生活事件的相互作用可提高自杀的发生风险,且该作用模式符合应激敏感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