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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模式自2005年Zopa开创以来,其模式不断被复制。我国于2006年出现了第一个网贷平台——拍拍贷,至今它还是一个纯信用模式的平台,该平台只进行信息服务,不参与担保。紧接着人人贷、陆金所、宜信等相继崛起,P2P行业表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力。经过了将近十年的发展,随着P2P这个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借贷双方的信用、风险和监管等问题也使得这样的平台运营更加复杂,其中暴漏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面对不断扩围的P2P平台借贷规模,如何对其规范使它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中央也有所行动,2014年互联网金融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九部委联合发布的银发[2015]221号《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中强调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并明确规定网络借贷由银监会监管。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进行了明确规定,即要求网络借贷在整个交易中只能是扮演信息中介的角色,不能是信用中介,并规定这些平台应向注册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如此,对网络借贷的税收征管便有了方向。P2P网贷的一个理论支点就是普惠金融。2005年联合国提出这样的一个理念,希望能够推动建立起为社会所有成员提供公平、便捷、安全、低成本的金融体系。在这里,小微企业可以获得合心的贷款,低收入群体可以享受理财的快感。它可以说是金融的“二次脱媒”。2006年,我国第一家纯线上的P2P网络贷款——拍拍贷正式在上海成立。之后,各种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不可收拾,直到2017年6月,累计有将近6000家网贷平台,但同时,该行业也面临重新整改洗牌的处境。P2P网络借贷依托于互联网,具有交易隐蔽,虚拟化,多样性等特征,但互联网金融业绝非是税收的“特区”,应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遵从税收基本原理,对其进行合理的税收征管,发挥好税收所具有的调控与监管经济的作用,借助它对网络借贷P2P加以引导。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整合梳理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概述,着重介绍了新生事物—P2P网络贷款,分析了我国现行状况下对P2P网络贷款的税收征管现状及课税现状,然后对比国外的P2P网络贷款税收征管,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最终给出互联网下对网络借贷进行税收征管的些许建议。本文分五章内容,第一章主要介绍的是在何种背景下展开对P2P网络贷款的研究以及选择该主题进行研究的意义,另外还简要概括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第二章着重介绍了一下研究的理论基础,即我国的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状况及对其进行征管的理论依据,第三章描述了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讲述了 P2P网络借贷在国外的发展状况,并选取了 P2P网贷的始祖-英国的Zopa和美国的Lending Club为例,借鉴国外的P2P税收征管。第五章在立足国内外的研究和征管上,对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税收征管进行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