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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家为基,家以和为贵。”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是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的方方面面,婚姻家庭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民族学田野调查法了解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马克思主义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理论进行了梳理,然后运用综合分析法,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结合社会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对两性经济行为与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阐述了婚姻家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及新中国婚姻家庭实践历程;第三章以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为案例,探讨两性经济行为与婚姻家庭制度之间的关系,并对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的承继与变迁进行了分析,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第四章是对摩梭人两性经济行为与婚姻家庭制度之间关系的思考,综合地评价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并对现代婚姻家庭制度提出了几点思考。云南省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是一种既古老又现代的婚姻家庭制度。长期以来摩梭人两性经济行为与婚姻家庭制度彼此适应,促进了摩梭社会的和谐发展。摩梭人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在两性经济行为的基础之上,并且随着两性经济行为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通过思想观念、经济、信仰等方式反作用于两性经济行为,这种反作用包括阻碍和促进两种。由于泸沽湖地处云贵高原和青藏高原的结合部,山高谷深,交通不便,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与外界的交流很少,因此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存在着局限性。论文尝试对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制度的合理性及局限性作出评价,对于现代婚姻家庭有着重要的启示:一是加强婚姻家庭规范法制化;二是加强婚姻家庭道德建设;三是坚持依法以德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