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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中国保险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市场主体日益增多。但是,当前中国保险业的扩张属于低水平的粗放式扩张,随着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保险公司发展壮大的瓶颈。与此同时,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财务再保险作为一种与传统再保险不同的新兴风险转移工具,已经成为国外保险公司改善偿付能力和稳定公司经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经济周期的低谷时,其作用更为突出。 本文通过对财务再保险和偿付能力的相关理论进行归纳分析,从中国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和评价指标入手,分析了财务再保险影响偿付能力的运作机制和偿付能力对财务再保险运作的约束机制。研究表明:一方面,通过运用财务再保险,能够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评价指标和最终偿付能力计算结果有明显的改善。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危机的程度、预期改善后的偿付能力状况反过来也会约束财务再保险的作用发挥,即财务再保险在解决偿付能力危机时,存在最优边界和可解决域。 本文构建的财务再保险与偿付能力的互动机制,是将财务再保险和偿付能力的基本理论与当前中国保险公司对偿付能力的实际需求和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相结合的产物。该机制对于保险公司科学选择改善偿付能力的途径、合理运用财务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状况,平稳公司盈利,获取财务支持,实现经营扩张等诸多方面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并且对保险监管部门有效监管财务再保险的潜在风险,建立科学地财务再保险监管体系也有较大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