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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府在政府层级结构中的地位决定了其在城乡统筹中的地位,县级政府在城乡统筹中的职能主要是通过县级财政职能实现。县级财政职能有效实现的基本条件包括:合理的事权、与事权对应的财权以及适当的激励机制。这三个基本条件决定了县级财政职能的实现机制。机制一:合理界定县级政府事权,即明确城乡统筹中的县级财政职能是什么;机制二:县级政府应当获取与事权相对应的财权,该机制保障了县级政府有足够的资源实现财政职能;机制三:适当的激励机制使县级政府能以其辖区内居民福利最大化为标准,将其掌握的财政资源转换为与合理事权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