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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难题,“老有所养”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理想。上海社保资金和广州养老金被挪用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是制衡和监督机制弱化导致的。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目前讨论越来越激烈。如何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维护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企业年金基金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托型的组织形式决定了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在交易过程中具有双重地位,而投资管理人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的核心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为了有效的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激励约束机制凸显重要价值,成为防范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道德风险”的核心。但是目前对企业年金管理激励约束机制问题还鲜有人研究。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受托人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整个运作流程的核心和信息传导的中枢,是联系委托人和各有关当事人的纽带。论文分析了企业年金基金运营主体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何防止代理人效用最大化可能做出的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研究了企业年金基金运营主体寻租行为,研究认为受托人不仅要加大监督力度,更要加大对代理人的处罚。企业年金基金运作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过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组织形式比较分析,我国采取信托型的组织形式是最佳的选择。托管人的引入是确保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物质形态和法律意义上安全性的有效方式,确保年金资产的安全。但是托管人也存在一个制度缺陷,与受益人没有必然的法律联系,受益人只能通过第三方向托管人主张权利,为克服这一缺陷,论文设计了对托管人实行委托人和受托人双重委托的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模式,加强职能监督和自律行为,确保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投资管理人进行了激励机制设计。对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道德风险和不存在道德风险下的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进行了比较研究,受托人为防范投资管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损害受益人的利益,应加大激励系数,提高投资管理人对基金剩余索取权的分享比例。论文还对企业年金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上时间和精力的分配来讨论对投资管理人的激励优化问题。声誉激励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良好的声誉可以弥补显性激励所造成的对投资管理人的激励不足。用声誉机制来分析投资管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无疑有利于投资管理人的自我激励与约束,有利于激励投资管理人按委托人的利益选择,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提高勤勉程度及基金业绩,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论文用DEA理论的二次相对效益指标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行为进行评价研究,将风险预算理论引用到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管理当中,并用博弈理论方法对管理费率进行设计,约束投资管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最佳配置,能够有利于投资管理人投资风格的形成,获得期望效用最大化,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监管约束选择、企业年金基金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系统分析,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拉美国家的经验,逐步完善企业年金监管体系,并提出了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