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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探索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发生的环境危险因素;(2)研究尿液中双酚A (Bisphenol A, BPA)在病例与对照人群中的分布、不同分组中BPA在病例组和对照组中的差异,并分析BPA含量水平与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发生的关联强度。方法:(1)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1:2匹配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纳入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在江苏省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及昆山市妇幼保健所就诊并被诊断为复发性流产患者,本次流产在1个月之内,排除双方染色体异常、生殖系统解剖畸形、排除内分泌异常、生殖道感染和自身免疫疾病等。复发性流产,传统上被定义为妊娠20周之前、胎儿体重不足500克的连续3次或3次以上的自然流产,目前此判断标准已扩展为包括连续2次及2次以上的自然流产。排除已知危险因素外,符合本次研究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诊断病例定义的调查对象,总计69例。在病例获取的医院按1:2随机配以2个对照,配比的条件是:年龄±2岁、同一地区、同一孕周、已婚正在妊娠的健康妇女共132例,无先天畸形、死胎、低出生体重和早产等不良妊娠结局。获得所有进入对象的知情同意,并坚持严格保密原则。设计标准结构式调查表,在知情同意后,采用个人访谈的方法调查研究对象人口学特征资料、月经史、妊娠史、避孕史、疾病史、治疗史、个人生活方式、居住环境、装修情况、职业史和家族史等。(2)用经过特殊处理的玻璃仪器收集全部病例对象和114例对照的晨尿标本,并用柱前荧光-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尿液中BPA含量。(3)采用多元条件Logistic回归及多分类Logistic回归的方法,估计月经史、妊娠史、避孕史、疾病史、治疗史、个人生活方式、居住环境、装修情况、职业史、家族史和BPA含量与不明原因复发性流产发生的联系强度(OR及95%CI);以上分析采用的软件为SAS 9.13。所有分析均为双侧检验,置信水准α=0.05。结果:(1)与原居地无噪音相比,原居地有噪音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增加,OR=5.88,95%CI=1.13-30.50。对原居地噪音暴露时间进行定量分析,发现随噪音暴露时间的延长,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呈升高的趋势(趋势检验P=0.0384);与现居地无噪音相比,现居地有噪音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增加,OR=5.88,95%CI=1.13-30.50。对现居地噪音暴露时间进行定量分析,发现随噪音暴露时间的延长,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呈升高的趋势(趋势检验P=0.0102),其中每天暴露时间超过60分钟组相比与无噪音暴露组发生复发性流产的OR=5.36 ,95%CI=1.60-17.91;在墙壁装修中,使用油漆组发生复发性流产的OR=7.45,95%CI=1.00-55.50;家具有气味是发生复发性流产的危险因素,与无家具气味相比,家具有气味明显增加了复发性流产发生的风险,OR=2.67,95%CI=1.15-6.20。孕期被动吸烟可能是复发性流产的危险因素(OR=2.17,95%CI=0.93-5.04,P =0.0728 ),接近于统计学水平。(2)孕前工作场暴露所有噪音是无噪音发生复发性流产风险的2.40倍,95%CI=1.13-5.07。且随着噪音暴露强度、暴露时间的增加,RSA发生的风险呈现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3)丈夫有饮酒习惯是复发性流产的危险因素,丈夫有饮酒习惯相比于无饮酒习惯者,发生复发性流产的OR=3.49,95%CI=1.00-12.22;丈夫接触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及其他组,相比于无有害因素接触组,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有增加的趋势(趋势检验P=0.0332);(4)病例组和对照组尿液BPA的中位水平分别是0.10μg/ml、0.04μg/ml,肌酐校正后,病例组和对照组尿液BPA的中位水平分别是76.57μg/gCr、22.64μg/gCr,差异有显著统计学意义(Z=3.529, P=0.0004);随着BPA水平的升高,发生复发性流产的风险也在增加(趋势检验P=0.0003);尿液BPA在经过肌酐校正后,在对照组、流产2次、3次及以上组的含量中位水平分别为20.87μg/g Cr、65.40μg/g Cr、96.75μg/g Cr,三组间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7.19, P=0.0010),在流产2次、3次及以上者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本次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居住地有噪声及噪声暴露的时间过长、使用油漆装修墙壁、新家具有气味、工作场所有噪音、噪声暴露的程度高和时间长、丈夫饮酒及接触有害因素是复发性流产的危险因素;环境雌激素干扰物BPA也是复发性流产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可能在流产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