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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观是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包括生育目的、理想子女数、理想性别构成、生育时间、生育质量五个方面的内容;生育观受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对人们的生育行为有直接的指导作用。生育目的在生育观的几个维度中具有核心的地位,其他方面都受其制约,特别是理想子女数和性别偏好与其关系极为紧密。在我国进入后人口转变时期以后,人们对人口政策进行了重新思考,数量庞大的农民作为一个重要的类别,审视他们的生育观是人口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生育观也在变化。本文以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黎村为例,对相对落后的西部农村地区的妇女的生育观念进行了研究,发现他们的生育观念呈现出一种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趋势:农民的生育目的是满足养老需求和实现姓氏延续的人生意义;养老需求一直是农民抚育孩子的主要目的,在年轻农民中依然如此;抚育孩子的情感慰藉功能开始受到青年农民的重视;农民不再追求多生多育,一男一女的性别结构和数量是农民的理想;男孩偏好弱化,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在年轻农民中基本形成;对子女的关注发生了由重生不重养到重视质量的转变;生育时间上越来越表现为“适时生、疏生、早结束”的状况;农民生育的自主程度在提高,政策规定的影响力在减弱。
推进农民生育观转变的原因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动;农民的经济和生产生活水平提高;社区生活中案例的示范;对孩子质量的重视;对孩子价值的重新审视;家庭结构和关系改变。阻碍农民生育观彻底转变的因素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对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的扶助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实际需要;农民经济水平依然较低,教育成本占农民收入的比例过高。
在推进农民生育观进一步转变的工作中,以下内容应该特别重视: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降低农民的生活预期风险,改善和调节农民的养老需求,实现多样化的养老方式,这是转变农民生育观的关键措施;在继续稳定现有政策的前提下,变惩罚性政策为鼓励性政策,以满足农民的基本需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在农村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应该完善现有教育支持政策,创建国家和农民共同分担教育成本的良好机制,保障和提高教育的回报率。
本研究在以下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创新:第一,研究地点的选择上,将注意力放在社会发育水平相对较低的西部农村地区,能够展现生育观的另一种面貌,这有别于那些仅仅关注具有典型特征的地区的研究;第二,黎村的研究是一种历时性的研究,尝试关注的是生育行为发生在不同时期的农村妇女的生育观的分布状况,以及她们之间存在差异的成因,这对只关注某一个时点上生育观的状况的研究是一个拓展。
本研究还有深入分析的空间:一是影响农民生育的因素和农民对这些因素的认知是如何共同作用,对农民的生育行为发生作用的;二是生育观变迁的个别经验、个案研究怎样才能在立足自身经验的前提下,观照到更为普遍和广泛的政策的研究和完善,使个别研究的微观性能够上升到中观,甚至宏观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