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的一个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并朝着多元化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矛盾也不断显现,冲突加剧,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使得人们大量的关注这一现象。这些事件的发生,直接反应了我国基层政府的领导问题,因此,如何真正行使好领导职责,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在其中能够起到的作用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信息公开不仅保障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也让民众了解政府执法部门主要行政措施,同时,这也是我国今后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由于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严重威胁到了我国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因此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从近几年来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面,信息公开的力度还相对比较薄弱。然而实际上,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可以起到平息谣言、稳定人心的作用;二是政府将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配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塑造政府良好的形象;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增强警力使用的“合法性”;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防止政府紧急权利滥用和腐败的产生,有利于消除因为利益不均衡而导致的群众心理失衡,进而避免激化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本文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含义、特征为切入点,以贵州省瓮安县“6.28”群体性突发事件为背景,分析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存在的意义,同时对我国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研究现状有一个整体性的介绍,并且从瓮安事件出发,分析事件发生的背景及原因,并从实际案例中,分析了事件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处置中存在什么样的指导意义。同时,文章还着重分析了现今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现状,及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何不足之处,并从新闻媒介、法制建设、政府网站建设、观念转变、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管理机构多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